时间的规定起源于天文学,特别是与经度的确定有关。以下是关于时间规定的一些关键点:
本初子午线的确定
最初,各国根据各自的需要设置了本初子午线。
1884年,国际天文学家代表会议决定将经过格林尼治天文台的经线规定为经度的本初子午线,作为计算地理经度的起点和世界“时区”的起点。
时间的标准化
英国格林尼治天文台台长马斯开林编制了《英国航海天文历》,以格林尼治子午线为地球和天球的零子午线。
1884年10月13日,国际时间会议确定了格林尼治时间为国际标准时间日。
时间的测量
相对论提出后,时间和空间不再被区分,而是被看作一个四维几何空间的分量。
时间和空间的划分取决于几何空间上的全域或者局域坐标系。
法律与日常生活中的时间
法院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并依据法律规定和案情告知当事人。
午休时长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但需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总结来说,时间的概念和规定是由国际天文学家和科学家通过会议和协议确定的,特别是通过格林尼治子午线作为经度的基准,以及通过国际标准时间(UTC)来统一全球时间。在日常生活中,时间的安排和规定则受到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