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如下:
办理对象
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未满49岁的夫妻。
夫妇双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因子女死亡只剩下一个子女。
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原配偶再生育的除外)。
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公共服务办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登记表》。
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发证。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如有孩子,需提供孩子的户口本。
《一孩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如适用)。
办理时限
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其他注意事项
自领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凭证可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
办理地址和电话信息请根据当地最新情况进行查询。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最新政策和规定进行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局或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