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是数学中关于自然数的两个基本概念:
质数(Prime number):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己以外没有其他因数,即它只能被1和它自己整除。例如:2, 3, 5, 7等。
合数(Composite number):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己以外,还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例如:4, 6, 8, 9等。
1. 质数具有以下性质:
除了2以外的所有质数都是奇数。
最小的质数是2,它也是唯一的偶数质数。
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2. 合数具有以下性质:
最小的合数是4。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合数可以分解为两个或多个质因数的乘积。
需要注意的是,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因为它只有一个因数,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