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以下是行使选举权的要点:
选民资格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
选民登记
按照选区进行登记,无法行使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可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投票方式
采用无记名投票,选民可委托信任的人代写选票。
候选人推荐
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人。
任何选民或代表,三人以上附议也可推荐候选人。
投票原则
投票权在一次选举中只能行使一次。
投票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
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理性思考后审慎投票。
法律保障
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对破坏选举的行为,依法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政治参与
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参与选举的热情和信心。
确保选举出的代表真正为人民谋利益。
其他注意事项
选举人在外出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需经选举委员会认可。
对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的代表,可提出罢免要求。
正确行使选举权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对社会负责任的表现。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如何行使你的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