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监考老师通常由以下人员组成:
1. 小学和初中教师,有时也包括部分高中教师,但高三教师较少被抽选。
2. 监考老师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并且当年没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
3. 通常,一个考场由三名监考老师组成,分别为主考老师、副主考老师和监考员,他们负责监督考试过程、审查试卷、处理违规行为以及具体的考场管理。
4. 为保证监考公正性,监考老师可能来自不同的地区,实行交叉监考制度,即一个地方的老师到另一个地方进行监考。
5. 原则上,监考老师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或私自更换他人监考。
高考监考老师的选拔旨在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和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