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送达在法律上通常规定,当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时,送达人可以依法将法律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这种方式称为留置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留置送达的,留置当天视为送达。
条件 :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程序
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代表或其他人到场。
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绝签收的事实和日期。
送达人和见证人需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视为送达:
法律文书被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特殊情况:
如果送达回证上没有基层组织代表或其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情况并留置文书,同样视为送达。
判决书时间:
留置送达判决书的时间通常是十五天内,如果最后一天上诉期是节假日,则不算在内,中间的节假日计算在十五天内。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