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业问题的举报,您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物业管理科:
如果问题涉及较大,您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业主大会:
如果小区有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问题,由业主大会出面与物业进行协商或决定是否需要更换物业公司。
物价管理部门:
如果涉及物业收费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消费者协会:
您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获得帮助。
其他途径:
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收集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您遇到的具体问题选择合适的投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