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 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 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
3. 诉讼请求,即原告请求法院支持的主张;
4. 事实和理由,即原告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果有证人,需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6. 原告的签名或盖章以及起诉日期。
起诉书可以由原告自己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写。如果原告书写起诉书有困难,可以向当地法院咨询窗口或法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获取相关的指导或模板。
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起诉书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起诉被驳回或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