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最初是由我国著名的人口学家、教育学家、经济学家马寅初在1957年6月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他提出了《新人口论》,并正式提交了计划生育的提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大提案。
随后,在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首次将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标志着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的初步推行。
1979年,中共中央正式批准了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并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因此,可以说计划生育政策是由马寅初首次提出,并由后续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机构,包括国务院和中共中央,进行批准和推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