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羁押期间,看守所通常会安排以下活动:
劳动教育:
在看守所内,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的前提下,组织被羁押人员进行适当的劳动,通常包括手工活等。
法制教育:
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时事、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以增强其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
监规教育:
教育被羁押人员遵守监规,维护监室秩序。
生活管理:
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饮食、卫生和住宿条件。
文体活动:
组织适当的文体活动,以活跃被羁押人员的生活。
收听广播、收看电视:
提供广播和电视节目,让被羁押人员了解外界信息。
时事、政策教育:
通过收听广播、收看电视等方式,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心理矫治:
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被羁押人员改善心理状态。
职业技能训练 (如适用):对有可能回归社会的被羁押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生活卫生管理:
确保监室内的清洁卫生,预防疾病的发生。
这些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被羁押人员思想改造、增强体质,同时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