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军队规定,军人的结婚年龄如下:
男性军人:
不得早于22周岁,通常建议晚婚,即25周岁以上.
女性军人:
不得早于20周岁,通常建议晚婚,即23周岁以上.
此外,现役军人申请结婚还需遵守以下程序和条件:
申请结婚报告:
军人需先打一份结婚报告,说明恋爱关系、双方基本情况等,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领取申请结婚登记表:
打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并逐级盖公章.
遵守社会公德:
军人在恋爱和婚姻期间要遵守法律道德规定,不能未婚同居、未婚先孕或发生婚外性关系.
部队驻地限制:
现役士兵和军官不得在驻地内部寻找对象,在军校上学的干部或士兵在校期间也不允许结婚.
建议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满足所有条件后,尽早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以确保顺利完成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