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不是无权代理。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范畴,但它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上与狭义的无权代理有所不同。在表见代理中,代理人表面上具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理由,而第三人也是善意的,即没有过失地相信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由于这种信赖,第三人可以与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要求代理人表面上具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理由,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
狭义的无权代理则是指代理人根本没有代理权,且其代理行为不可能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法律效果
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被代理人不能否认代理行为的效力,必须对之承担责任。
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其产生效力。
保护对象
表见代理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狭义的无权代理主要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因此,尽管表见代理在形式上看似无权代理,但由于其特殊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它实际上与有权代理有相似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