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以发出超车信号。
2. 确保前方没有来车,前车不在左转弯、掉头或超车,且前车不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当前车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如有条件,前车应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4. 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后车应从前车左侧超越,并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然后驶回原车道。
5. 不得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
6. 在遇到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不良天气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7. 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超车。
请遵守上述规定,确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