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销商品款属于 负债类科目。它用来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定义与用途
受托代销商品款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的款项。
该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因代销活动而形成的应收款项,即尚未收到但已提供代销服务的款项。
会计分录
当企业收到委托单位的代销商品时,应按规定的销价借记“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代销商品售出后,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同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明细核算
该科目应按委托单位和不同的货币设置明细账,以便于核算和管理。
期末余额
受托代销商品款的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售出代销商品的价款,这与“代销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相符。
综上所述,受托代销商品款作为负债类科目,主要用来核算企业在代销活动中形成的应收款项,并在会计记录中通过相应的分录来反映这一科目的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