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合同工是指在中国,个人与用人单位约定合同期限不满一年,并以年计算工作时间的劳动者。这种用工形式通常用于临时工、兼职工、实习生等,与正式员工相比,全民合同工不享受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和福利,也没有稳定的工作保障。
全民合同工的特点包括:
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通常在一年或以下。
用工形式:
企业和事业单位在体制改革后拥有用人自主权,对员工实行合同制(聘任制)。
权益差异:
全民合同工与正式员工相比,在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和工作稳定性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全民合同工的相关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