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它涉及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确保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依法进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具体而言,全面依法治国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使各个领域都有法可依。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确保法律得到切实执行,有效实施。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对法治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法律公正实施。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维护法治的权威。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法治化。
此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具体任务包括: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战略举措,关系到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以及党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