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 属于非机动车。具体来说,电动车可以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这类电动车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和外形尺寸都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因此被归类为非机动车。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电动车都属于非机动车。例如,如果电动车的总重量超过55千克,最大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25千米,或者标称电压大于48V,这样的电动车就被归类为机动车。此外,实施新的国标政策后,电动汽车也分为非自动车和自动车,其中限速25公里以下的车型被归类为非自动车。
驾驶电动车时,需要遵守非机动车的交通规则,如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如果电动车不符合这些标准,则可能被视为机动车,需要相应的驾照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