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党务、政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
2. 政策法规处(或法制与宣传科、行政审批协调科):负责教育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宣传。
3. 发展规划处:负责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4. 财物基建处(或计划财务审计科):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和基建工作。
5. 基础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的规划与管理。
6.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规划与管理。
7. 科研处:负责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8. 体育卫生与艺术处: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规划与管理。
9. 教育督导室:负责监督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
10. 思想政治教育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1. 保卫处(或安全管理科):负责局机关及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12.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
13.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室):负责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14.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15. 机关党委办公室(或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务工作。
16. 教育局下属单位:可能包括教育督导局、学校管理局、教师培训中心、学生事务中心等。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同级别的教育局(如县级、市级)可能会有不同的设置和侧重点,但上述部门通常是共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