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减刑:
1.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2. 有立功表现的;
3. 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建议由执行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