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通常包含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 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 计件工资: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 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 津贴和补贴: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津贴,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7. 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一般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