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为美术考级的定点机构,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的申请流程:
基本条件
法人主体资格 :申请者应为具有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等)主体资格的文化艺术或教育机构。人员要求:
有专人负责美术考级事务,工作人员需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知识,并参加考级业务培训。
办公设备和场地
固定办公场地。
通讯工具和相应的电脑等办公设备。
考试场地能满足美术考级需求,并提供相应的美术教具。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全国美术考级定点机构情况登记表》1份,并加盖公章。
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自有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审核与答复
承办单位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设立“美术考级定点机构”。
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后,申办单位需向主办单位一次性缴纳授权承办费两千元整。
签订合作协议
主办单位与申办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供同意申请批复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个体办学机构若满足上述条件也可申请。
定点机构名称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统一规制,并颁发牌匾。
请根据上述信息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