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北京市的产假天数为 158天。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奖励假: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陪产假:
女职工的配偶可以享受陪产假15天。
因此,综合以上各项假期,北京市女职工最多可以享受到158天的产假。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可以根据所在单位的同意,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