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转校需要准备以下手续:
转学申请: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转学联系单:
原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身份证明:
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儿童证)。
学籍证明:
原学校开具的《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居住证明:
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需有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
如计划生育证明、家长工作调动证明、家庭户口迁移证等。
教育局核准:
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由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
转学证明:
持教育局核准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学籍转移:
转入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转学申请,并办理学籍转移。
请注意,具体的转学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教育局或学校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