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法院通常不会主动查夫妻双方的银行账户。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可能会介入调查:
1. 一方涉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3. 双方对财产的具体范围及数量存在重大争议;
4. 一方提出合理怀疑,认为另一方在财务方面存在不明去向的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在审查申请和相关证据后,可能会决定是否批准调查,并可能开具调查令。需要注意的是,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因此,如果需要通过律师调查,也需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