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时公司如何报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销比例和金额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因地区而异。
一般情况下,女方生育险可报销75%,男方生育险可报销50%,且只能报销一方的费用。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通常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一次性生育补贴包括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报销流程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手续。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诊断证明、费用凭据、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等。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等材料。
生育女职工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等。
报销时限
生育医疗费用应在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报销,并且需要在此期限内完成报销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报销的前提是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用人单位已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生育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建议:
用人单位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报材料,确保女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女职工应在产假满后尽快办理待遇结算手续,以免错过报销时限。
若有疑问或需要协助,可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