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和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隶属关系不同
乡镇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属于基层政府,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对乡镇人大负责。
街道办是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对上级政府负责。
权力和自主性不同
乡镇政府人员编制较多,规模较大,权力和自主性也较大。乡镇政府的权力由乡镇人大授予。
街道办的权力由上级政府赋予,相对较小,对上级政府负责。
设置地方不同
乡镇政府多设在市区里的非主城区、大部分县城地区及乡村。
街道办多设在主城区和部分县城,所在地区的经济一般比乡镇政府发达。
行政区划不同
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属于正处级行政区,地级市及县级市的街道属于乡级行政区,不是一级政府。
镇是县、区下设的一级政府,属于乡级行政区。
范围不同
街道一般包含几个社区。
镇由几个或更多街道或社区组成。
含义不同
街道指在城市范围内,全路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镇是中国由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单位,一般为县政府所在地或工商业贸易活动为主的小城镇居民点,相当于乡一级政权。
编制不同
街道是市属编制。
镇是县属编制。
城市化程度不同
乡镇政府所在地区城市化程度较低,多位于非主城区和乡村。
街道办所在地区城市化程度较高,一般位于主城区或县区。
性质不同
乡镇政府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地方一级政府,是最基层的地方政权。
街道办事处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地方一级政府。
人事权不同
乡镇设有人大机构,镇长和副镇长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
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副主任由上级党委直接任命。
财权不同
乡镇政府的财权相对独立,经费可以自行决定。
街道办事处的财权依赖于上级人民政府,受到一定限制。
工作侧重不同
乡镇政府主要负责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
街道办事处主要代表县(市)政府行使管理权,重点在于城市管理和居民服务。
综上所述,街道和镇在隶属关系、权力、设置地点、行政区划、范围、含义、编制、城市化程度、性质、人事权、财权和工作侧重等方面均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