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在军改前分为 八大警种,分别是:
武警内卫部队:
由解放军陆军部分集团军缩编后转隶到武警部队,负责内卫任务。
武警森林部队:
由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地的武装森林警察组成,负责森林防火和资源保护。
武警水电部队:
由解放军陆军基建工程兵部队的水电部门转隶而来,担负水利水电设施的应急排险和抢修抢建任务。
武警交通部队:
由解放军陆军基建工程兵部队的交通部转隶而来,负责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抢修。
武警边防部队:
负责边境和沿海地区的安全警卫工作。
武警消防部队:
负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武警警卫部队: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任务。
武警黄金部队:
负责黄金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
2018年军改后,武警部队重组为 内卫、机动、海警三大警种,其他多数警种被撤销和转隶。具体调整如下:
内卫部队:由武警总部直接领导,负责内卫任务。
机动部队:由解放军陆军部分集团军缩编后转隶到武警部队。
海警部队:负责海洋权益维护和海上执法任务。
森林部队:退出现役转隶至应急管理部,组建消防救援局。
水电部队:退出现役组建为央企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部队:部分职能转隶其他部门,部分职能可能保留或重组。
边防部队:改制为边境警察,归公安部领导。
消防部队:改制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归应急管理部领导。
警卫部队:改制为警卫警察,归公安部警卫局领导。
这些调整体现了武警部队在军改后职能和任务的变化,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