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中国政府组成人员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 国务院组成人员:
总理:负责国务院的全面工作。
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分管特定领域。
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和副总理工作,分管特定领域。
各部部长:负责相应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
各委员会主任:负责相应委员会的行政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
审计长:负责全国的审计工作。
秘书长:负责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官方公告整理得出。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