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问题。以下是诉讼离婚可能拖延的时间:
普通程序:
一般情况下,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如果案件复杂或有特殊情况,可以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如需再次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
再次起诉: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未判决离婚,原告需要在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撤回离婚申请:
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为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调解和好的案件:
如果法院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特殊情况:
如果存在管辖异议或法院案件量大,审理程序可能会延长至2年以上。
综上所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可能拖延的时间从3个月到2年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审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