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请病假的工资计算通常依据员工的工龄和病假时长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标准:
1. 病假时长在6个月以内: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病假时长超过6个月: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请注意,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标准的80%。此外,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