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院系统中,庭长的职权通常大于法官。庭长是法院审判庭的领导者,负责管理该庭的日常事务,并对该庭审理的案件负有最终决定权。法官则是直接执行审判职能的法院工作人员,他们在庭长的领导下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庭长的职务等级通常位于法官之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的庭长是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而审判员则是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庭长的职权在法院系统中处于较高层级,但在整个法院系统中,院长通常拥有最大的权力。院长是法院的最高领导,负责法院的整体工作,包括人员的任命、案件的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