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申请人及共有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人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申请人及共有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包括:
单身/离婚/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组织开具单身证明。
离婚人员需携带离婚协议书及房屋财产分配证明(法院裁判)。
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入证明,包括:
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及近12个月薪水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无业人员,需提供本人书面说明及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无交纳社保、医保凭证。
房屋证明,包括:
户籍地房屋证明。
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需提供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借住房屋的房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户口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公租房,并领取公租房家庭情况核定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到相关单位进行盖章。
携带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审核与公示
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然后将材料送至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并公示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名单。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需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确定配租方案与摇号配租
确定配租方案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可参与摇号配租环节。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签字领取《受理单》。
申请人带着受理单到规定地点参加选房。
签约入住
摇号结果公示后,保障性住房中心会根据摇号的顺序,分批进行资格的审核,通过的居民可直接进行选房、签约、办理入住手续。
建议:
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关注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公告,确保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