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应当主要由以下主体来承担:
1.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2.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 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5.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6. 乡镇人民政府。
这些主体需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设立或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并保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需的工作经费。信访工作的目的是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信访工作应当主要由以下主体来承担:
1.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2.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 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5.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6. 乡镇人民政府。
这些主体需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设立或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并保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需的工作经费。信访工作的目的是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