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落户的条件如下:
学历及职称条件
具备大学计划内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
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特级教师)的人员。
获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
年龄条件
引进人才年龄控制在中级职称45岁以下,高级职称55岁以下。
其他年龄控制在40岁以下。知名学者、专家和有特长的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荣誉称号
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如劳模、十佳青年、先进工作者等。
文化程度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工作和住所条件
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
最近在本市连续暂住满五年以上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
夫妻挂靠
珠海市常住户口人员,其市外的配偶符合结婚满五年的,可申请办理随夫或随妻户口迁移。
积分入户
凡与珠海市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亲属投靠
与珠海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直接迁入。
人才引进
被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定的人员。
基本入户条件
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
其他特定情形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的父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落户。
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和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收养登记和死亡登记的相关情形。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途径,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