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律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宪法:
涉及国家政权组织、政府机构、行政权力和行政法律关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民法商法:
研究个人和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商业活动中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
涵盖国家安全、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
经济法:
研究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
社会法:
包括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中的法律问题,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法等。
刑法:
研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法律规范。
这些法律部门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一个有机统一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