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滞纳金计算起始时间
滞纳金从违章处罚单开出的第16日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在15天内未缴纳罚款,则从第16天起开始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方式
滞纳金按照每日罚款金额的3%加收。例如,如果罚款金额为200元,则每天加收6元滞纳金,直到罚款全部缴清。滞纳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滞纳金上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的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也就是说,无论滞纳金计算多久,其总额都不能超过原罚款金额。
特殊情况的滞纳金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启动了复议诉讼程序,则在复议诉讼期间不计算滞纳金。
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滞纳金的上限条款,即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从而避免“天价罚单”现象。
建议
尽早处理违章:为了避免产生高额滞纳金,建议车主在违章发生后尽快处理,确保在15天内缴纳罚款。
注意年审时间:对于通过电子眼等技术手段拍摄的违章,建议车主在车辆年审前处理,以免影响车辆年检。
了解法律权益:如果对违章处罚有异议,应及时启动复议诉讼程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