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院回本地报销需要以下手续:
登记备案 :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进行登记备案。居住证明:
出院后,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则需要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携带材料:
出院后,持以下材料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病历复印件
汇总明细单
住院收费票据
出院证明
患者身份证
合作医疗证
居住或务工证明
报销比例:
一般情况下,医保基金支付可报金额的60%,个人自负可报金额的40%。
审批与结算: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报销款项将直接打入相关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注意报销比例和审批期限,因为这些信息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变动。
如有需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销手续。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