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主要属于学校的 教学部门,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具体来说,教师的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备课授课、评价学生学习情况、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等。在学校内,教师是起着重要作用的教育工作者,承担着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任务。此外,教师还需要与学校管理部门、家长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一些情况下,教师可能还属于工会或专业协会等组织。另外,公办学校有编制的教师属于全额事业单位的职员,属于教育部门;没有编制的合同制教师和私立学校的合同制教师则不属于教育部门。
综上所述,老师在学校中主要隶属于教学部门,并在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