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行政程序(协议离婚)
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双方离婚意愿的真实性、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有适当的处理。
冷静期:
审查通过后,会有一个30日的冷静期,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登记:
冷静期满后,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
诉讼程序(通过法院离婚)
起诉:
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
法院在接到起诉后会受理案件,并进行调解。
调解:
法院首先尝试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按撤诉处理;如果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
审理: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依法审理离婚案件。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以上是中国离婚程序的基本概述。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