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通常交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方式:
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可以将大修基金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由他们负责管理和使用资金。
业主委员会:
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主委员会可以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
房管局:
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或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未接管之前,大修基金可以交给房管局代管。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部分地区设有专门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过户等业务。
住建局或建设局:
有些地方的建设局或住建局也承担着维修基金的管理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一些地方将多个部门的业务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业主在交纳大修基金时,应遵循当地的规定和税费,例如契税和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同时,业主有权监督大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物业公共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