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办公室:负责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如人事、财务、档案、保卫、后勤等。
2. 政治部:主管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
3. 立案庭:负责案件的受理、登记、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
4. 刑事审判庭: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5. 民事审判庭:负责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6. 行政审判庭: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
7. 审判监督庭:负责审判监督,包括再审案件的审理和国家赔偿的确认工作。
8. 执行局: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的财产内容决定。
9. 纪检室/监察室: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10. 法警处:负责法院的安全保卫和法庭秩序维护。
11. 信访办:负责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和申诉。
12. 研究室/研究室:负责法律研究、司法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13. 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14. 巡回法庭:在不同地区巡回审理案件。
15.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
16.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负责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
17. 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分别负责法院的党务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8. 新闻局/新闻办公室:负责法院的新闻发布和媒体沟通工作。
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法院的完整体系,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高效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