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时不能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
包括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它们的仿制品。
爆炸物品:
如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等,以及它们的仿制品。
管制刀具:
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易燃、易爆物品:
如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固体。
毒害品:
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腐蚀性物品:
如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
如可能干扰飞机上的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
液态物品:
在航空安检中,通常不允许携带超过100毫升的液体,每种类型限带一件,累计不超过1升。
打火机、火柴:
每名旅客通常只能携带一个普通打火机或2小盒安全火柴,打火机油是禁止携带的。
其他限制物品:
如酒类饮品(包装密封完好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规定范围内)、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等。
请确保在出行前了解并遵守当地安检规定,以免造成不便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