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通常被称为“新农合”,是中国政府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而实施的一项政策。它是一个农民自愿参加的医疗互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旨在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主要特点:
自愿参加:农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加。
多方筹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
大病统筹:重点保障农民因大病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
报销机制:报销范围通常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以及特定慢性病的治疗费用。
报销流程:
1. 参合农民在定点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
2. 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农合账户现有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
3. 超出部分由参合农民自付,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重要性:
提高健康水平:减轻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升农民健康水平。
防止因病致贫:通过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因疾病导致的贫困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开始实施,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