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书面形式:
离婚协议书必须是书面形式,可以是手写的,也可以是打印的。
内容清晰:
无论手写还是打印,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清晰、易读,不得有涂改,若有涂改则需重新打印或书写。
双方签名:
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名,以确认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因此,离婚协议书可以选择手写或打印,但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确保内容的清晰和真实性,并且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婚姻登记机关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