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退休后,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他们通常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金
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以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党费缴纳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根据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按一定比例缴纳党费。
生活补贴
根据入党时间和地区政策,部分老党员可能会得到一定的生活补助。例如,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可能会得到每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其他补贴
针对党龄满一定年数的党员,可能会有额外的补贴,如党龄满40年以上的党员可能会享受一定的补贴。
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可能会获得每月一定数额的护理补贴。
计生贡献补贴
对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能会享受专门的补贴。
基本生活保障金
对于农村贫困家庭,可能会领取每月几百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在特定纪念日,如“七一”前夕,可能会向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待遇可能因地区、时间以及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