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住院 不是全报销。贫困户一般只能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此外,精准扶贫户住院报销比例政策有所提高,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本地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县域外医疗机构
市内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转往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精准扶贫户特殊政策
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在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5%。
二级医院(县、区级)报销比例提高到80%(县级中医院85%)。
三级医院(市级以上)报销比例提高到70%(市级中医院75%)。
建议贫困户在住院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政策,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