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孩子的年龄
两周岁以下:通常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
两周岁至八周岁: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八周岁以上: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抚养条件
包括双方父母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抚养意愿、生活环境等。
孩子的意愿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
其他因素
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照顾能力、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等。
加减分原则
父母双方各自的优点(如父亲照顾孩子多、母亲有稳定工作等)为加分项。
不利于孩子抚养的因素(如赌博、家庭暴力等)为减分项。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保孩子的最大利益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法院的判决会基于具体情况,并且不会因父母的占有或藏匿孩子而偏向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