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问题通常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理。以下是处理食物中毒问题的相关流程和部门:
投诉途径
可以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热线12331进行投诉。
直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如果涉及传染病等问题,可以联系卫生健康部门。
消费者协会也接受食物中毒投诉并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指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处理流程
接待投诉后,卫生行政部门会对食物中毒事故展开调查。
如果调查确认中毒是由于食品卫生问题引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受害者可以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结论,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分析本地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您遇到食物中毒问题,建议您及时联系上述部门进行投诉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