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店药师证在当前情况下 无效。根据最新的规定,药品行业规范的职业(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而驻店药师证已经不再被视为有效的职业证书。持有驻店药师证的人员不能担任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也不能用于处方审核。
此外,自2015年起,国家要求所有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这意味着驻店药师的资格不再满足零售药店的需求。所有药店营业都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即驻店药师的职位已经被执业药师所取代。
因此,如果您想从事药品零售行业,应当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而不是驻店药师证。执业药师资格是全国通用的,并且具有更高的职业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