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下辖的部门可能包括:
1. 办公室
2. 综合协调处
3. 政策研究处
4. 经济发展处
5. 社会发展处
6. 改革指导处
7. 组织宣传处
8. 党政综合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9. 农业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10.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指导推动科)
11.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12. 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13. 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14.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种子管理站)
15.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16. 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市泊湖渔政监督管理站)
这些部门可能根据具体的地区和机构有所不同,但上述列出的是常见的部门设置。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具体的地区或机构名称